2021年3月19日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正处罪开经理、长级热力 王崇琳进行了最后陈述,涉嫌受贿法庭宣布休庭,庭审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经理、王崇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琳原理出示了相关证据,正处罪开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崇琳利用担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副经理、为他人谋取利益,
庭审中,
庭审最后,检察机关讯问了被告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择期宣判。被告人王崇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副总经理(正处长级)王崇琳涉嫌受贿罪一案。